10月20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抢劫(未遂)案。罪犯孙爱红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剥权1年,罚金5000元。
孙爱红,男,36岁,安徽省临泉县农民。今年4月来京打工,暂住本市朝阳区平乐园。今年4月25日夜,孙爱红身藏瓦刀一把,在住处附近叫出租车,司机叫赵春环。上车后,赵春环见孙心神不定,主动同他闲聊,问:
“你是哪儿的人?”
“河南人。”孙爱红没有说实话。
“河南哪儿的?”
“我想不起来了。”孙爱红情急,脱口而出。
司机赵春环暗自奇怪:哪儿有不知出处的,还用想?他心中有些戒备,提防这个自称河南人的青年人有什么不轨。
车开了20分钟,疾驶到白纸坊桥。孙爱红让司机继续往前走,司机望了一眼越来越冷僻的路,果断地停下了车说:“不走了,就到这。”
司机见在不远处有个保安,让孙爱红按计价器付25元钱,孙爱红翻找了半天,只掏出了16元,自言自语道是有一张一百元的,找不到了。他偷偷见保安走远,就突然下手。从右侧掏出了一把明亮的瓦刀。“你想要钱,我还想跟你要钱呢!”
司机赵春环早有防备,他双手紧紧按住孙爱红拿刀的手,奋力将瓦刀夺了下来。孙推开车门就跑。赵春环紧随其后,一步不舍。终于在华亨大厦的门前追上了孙爱红,在场的两名保安与巡逻的联防赶来,一同将孙扭送到广外派出所。